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为贯彻《共同纲领》精神,同年12月,教育部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开办夜大学。
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夜大学正式招生,标志着新中国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正式创立。
1952年,国务院在当年全国教育工作方针和目标里有:采取短期速成和长期培养相结合,大量举办专修科、短期训练班的方针,迅速有效地为国家培养各种建设干部。同时提出,要在大中城市试办夜大学、业余中学、函授学校及其他补习学校。1953年,教育部提出,高等学校开办函授教育和夜大学是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年,中国人民大学开办了函授教育,从此,高等函授教育和夜大学作为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的两种重要办学形式,由全国各地全日制高等学校广泛兴办,并纳入我国高等教育体系。
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两个体系,即普通高等教育体系和成人高等教育体系并存的局面就此形成。从此,成人高等教育发展迅速。
1955年以后,职工业余大学、职工大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办。
1958年,吉林省创办了黎明业余大学。这是我国第一所农民业余大学。
1960年,北京率先创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1979年2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正式开学,到1979年8月,全国共办起29所广播电视大学。
1981年起试点,不久在全国推广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
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等单位《关于成立管理干部学院问题的请示》,管理干部学院这一新的成人高等教育形式也迅速发展起来。
到1981年,普通高校的函授部和夜大学、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制度三种形式,构成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力量。
1985年,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成立继续教育学院,标志着我国继续教育正规化办学起步和发展,1986年11月,国家教委召开了成人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该《决定》确定了岗位培训为成人教育的重点。高层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的重点地位在不同成人高校受到普通重视。
1992年8月,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
1997年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数272万人,招生数100万;同期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的在校生数317万人,招生数100万人。从学历教育来看,成人高教已接近或相当于普通高教的规模。
发展到2013年(教育部2014教育发展数据尚未公布),我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99.8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489万。成人教育489万中有普通高校招的357万(函授、夜大256万,网络教育124万),电大系统招的109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规模已经很大,3/4以上是普通高校招生,电大系统占1/4不到。另外非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已数以亿计。
在国家财政基本没有投入的情况下,成人高等教育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中近一半是成人教育毕业生,成人教育功不可没。这就是与世界其他国家不同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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