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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远程与继续教育优秀案例展示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现代远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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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远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实践案例

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互认

摘要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相关政策的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充分借鉴课程学分互认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学校开设的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为例,根据本科及专科的层次设置、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学分分配情况,认定会计学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有效地实现了现代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

案例亮点
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互认遵循了“同位性、同质性、有效性和主体性”的原则,明确地确定了两类课程之间的对应关系,操作性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 “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以及“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为学习者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1]等要求,教育部也颁发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这些都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实现学习者在不同教育机构获得学习成果的认证、转换和累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借鉴与课程学分互认相关的研究成果,以学校开设的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为例,根据本科及专科的层次设置、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学分分配情况,认定会计学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有效地实现了现代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

一、深刻认识现代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课程学分互认的重要意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充分认识到,现代远程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实现终身教育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在发展多元化、立体化、多类型教育的大背景下,实现远程教育与不同教育类型之间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是落实《规划纲要》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实现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课程学分互认,建立行之有效的学分转化机制,有利于两种不同教育机构之间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融合,对于实现优势互补、完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渠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学习成果互认与转换,有利于调动广大学习者继续学习的积极性,方便更多类型的继续教育学习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习成果,促进学习者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

远程教育以获取学历证书为特点,认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志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在本质上是实现两类证书学习成果认证单元(即知识、技能、能力、情感态度)的有效沟通和衔接。

二、确定现代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课程学分互认的原则及技术路线

基于上述认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实施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互认之前,借鉴了业界相关的研究理论,即把课程学分作为实施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的基础,并遵循“同位性、同质性、有效性和主体性”原则来开展实践。

(一) 明确关于远程教育及职业教育的课程学分及学分认定等基本概念

课程学分是成功地完成某课程学习要求、掌握学习内容所获得的分值单位,用于表明学生获得某种证书、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所需要的学习量。[2]学分认定是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课程学分可在不同教育机构之间实现相互的认可与换算,即把学生已经或者即将获得的课程学分,科学地转换为当前或者后续学习的学分。[3]

(二) 确定远程教育与职业教育课程学分认定(互认)遵循的原则

1.同位性原则。学分互认课程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具有相同的课程地位。比如远程教育教育会计学专业设置了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素质类课程等,这些课程的作用、学时学分不同,对于会计学的职业教育课程,则更倾向于职业技能,因此只要会计学的专业课程与职业教育的课程内容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则可以实现学分互认。

2.同质性原则。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和职业教育课程具有相同的课程性质,课程内容相似度高,都可以保证学生所学到的知识技能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知识结构或能力要求,因此能够进行学分认定或者互认。

3.有效性原则。学分互认不仅表现为“课程对课程”。互认的专业课程和职业教育培训课程不仅是诸多知识点的组合,还包含了要求学习者对于各个知识点、技能点的掌握程度。因此,学习者只有取得了相应的课程学分,才具备了学分互认的条件。

4.主体性原则。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学生以通过学习课程提升学历获得学历教育证书为主要目的,申请认定其先前的会计学职业资格证考试课程的学习成果,必须是在获得了职业资格证相应课程考试证书的情况下进行。

(三)设计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课程与会计职业资格证考试课程的学分互认技术路线

以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课程学分体系为基础,同时参考会计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的课程体系,由学生申请、提供相应的学习成果证明,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课程与会计类资格证培训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完成课程学分认定工作。

1.确定学分互认课程的比对要素

根据课程类别、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实施、课程资源、考核方式及结果等关键要素,要求能够认定学分的课程在会计学专业培养计划(课程体系)中所处地位相当;教学内容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内容在广度与深度的重合度大小;教学目标要求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运用专业知识于实践的能力等目标指向一致;教学实施过程严密,达到教学要求;课程资源与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基本一致;课程考核的难易程度、命题原则、知识覆盖面等达到了基本一致。

2.采用等量以及打包互换相结合的方法认定课程学分

保证课程之间的各个要素基本一致,或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通过合并之后,与另一种教育类型的一门课程相当,则这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打包后互换另一门课程的学分。

3.制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会计学专业课程与会计类资格证培训课程学分认定实施方案》

由于会计类职业资格证书种类较多,对应的考试课程内容涉及面非常广,且对于知识、技能、能力要求因其复杂性而有所不同,因此,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课程和学历教育课程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而是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交叉对应以及无法对应(互认)等多种情况。根据开设的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高起专、专升本两个层次)培养计划(共80学分)及课程教学质量,参照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课程的国家统一考试大纲内容及考试要求,结合会计从业各级别资格证的持有者报读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的不同情况,依照学分认定标准,对取得会计系列职业资格证学生的先前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并对应相应的远程学历教育免修课程,直接记入已修的总学分中。

4.以会计各类职业资格证考试课程认定会计学专业学历课程的标准

(1)会计从业资格证课程认定会计学专业专科课程及学分标准

三、现代远程教育会计学专业与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学分互认的具体实践情况及效果

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实施学习成果互认:第一类是石大远程会计学学历教育在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了会计职业资格的课程考试,获得了课程合格证书;第二类是已取得了会计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者通过了相应的课程考试,报读远程学历教育。学生在学历平台提交已获课程学学习成果证明,申请免修相应的课程由教学部门负责审定。

远程学历教育课程认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的学分,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认定取得远程教育专业课程学分,避免了学习者的重复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深受欢迎,充分调动了学生提升学历、提升专业技能的积极性。在日常学习支持服务过程中,学生咨询相关情况,学院根据学生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学习支持服务。

四、总结与思考

远程教育认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科目课程学分,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难点:

(1)课程体系不同。远程教育以学科分类和学科教育标准为依据和导向,职业资格以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为依据和导向,二者在课程容量、课程设置、课程标准、教学目标、考核评价等方面既有交集也存在差异,因此在实施学分认定时必须在课程质量在同一水平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课程内容、难易程度、学习时间等多种因素,保证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学习起点不一致。远程教育学习者的学习起点比较规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习起点则比较复杂,有的对应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的对应大学专历,有的对应本科学历或者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这些都给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在进行学分认定时需要考虑周全。

目前,业界对于课程学分互认和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等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机制、制度、实施模式等理论层面,且设计的理想化模型缺乏对复杂实践过程的指导。因此必须灵活解决在开展实践的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例如不同类型之间课程学分互认的参照标准、质量保障等,也由此引发了几点思考。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使得课程学分认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提高课程学分认定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二是迫切需要形成一套相对科学和完善的课程学分认定标准,使得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真正有据可依,可以有效规避实践过程中的随意性,保证课程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另外,需要搭建通用的课程学分互认和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学习者提供灵活多样的学习选择,同时方便开展课程学分互认、学习成果转换以及建设学分银行,有利于全方位搭建终身教育的“立交桥”。并不断总结经验,为未来更加深入地推进不同教育类型的课程学分互认、学分转换和学分银行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BL] .新华网,2010-07-09.

2.3.殷双绪,姚文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学分互认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启示(J).中国远程教育,2012(12).

4.郭富强.学分银行模式下学习成果的认证和转换标准体系构建(J).中国远程教育,2016(02).

5. 冉利龙等.远程教育课程共享、学分互认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6(5).

6.王国川.高职教育与网络教育专业(课程)之间的学分互认探索(J).高教探索,2014(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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