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进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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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进展情况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8〕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相继出台了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文件的情况,推动各地做好社区教育工作,请各省(区、市)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自2016年以来,本省(区、市)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本省(区、市)发展社区教育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对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对策措施和工作建议。总结报告一般不少于6000字。

二、各省(区、市)推荐5—10个优秀的社区教育典型案例和工作案例。包括:社区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服务老年人、农民、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省、地、县级在推进社区教育中,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拓展终身学习渠道、改变市民的学习方式、营造泛在可及的学习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案例。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填报省(区、市)、地(市)、县(区)、2017—2018年社区教育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7,填报数据要翔实、准确。

四、填报各类统计表要登陆中国社区教育网(www.shequ.edu.cn),2017年调查统计表、案例和总结报告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8年调查统计表、案例和总结报告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各省(区、市)2017年、2018年总结报告要书面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城乡社会教育处。

国家开放大学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宋汶怡,010-66490407,13581819087。

教育部职成教司城乡社会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刘英、蔡妍,010-66097704。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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