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印发《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33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及68家合作企业名单附后)。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院和合作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将有关内容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统筹解决好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关合作企业要深度参与学院建设,结合企业自身需求,统筹考虑学院发展基础与特色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投入方案,提供切实有效的人员、资金、场地、设备、技术等资源要素,与高校合作建立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持续追踪投资成效,并按期提交年度合作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名单的通知.pdf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