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公布第二批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1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完成整改并通过办学状况检查评估,获得2022年度招生资格。
市教委等七部门此前完成了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1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2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年检评估,获得年度招生资格,名单已在《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2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中发布。年检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近期向市教委申请整改复检,其中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北京财经专修学院、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等16所机构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检,准予年度招生,年检结论由“暂缓通过”调整至“通过”。
市教委明确,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此类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非学历)、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不得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禁止的内容。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市教委备案,学校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应与备案文本内容一致。
16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
北京财经专修学院
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
北京影视研修学院
北京华嘉专修学院
北京美国英语语言专修学院
北京瀚林职业研修学院
北京计算机专修学院
北京高等秘书研修学院
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学院
北京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
中国农民研修学院
北京盛唐研修学院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
北京民生财富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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