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070号建议的答复
教职成建议〔2023〕58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教育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把产教融合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健全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通过近年来的实践,产教融合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涌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互相促进的格局正逐步形成。
一是从法律上规范产教融合,健全完善产教融合的制度保障。积极协调推动职业教育法的修订,2022年5月,新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在深化校企合作、搭建产教融合的路径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明确了鼓励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诸多举措,新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
二是从政策上引导产教融合,有效凝聚产教融合的工作合力。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将产教融合发展要求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并先后出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政策体系,通过“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支持地方高水平开展产教融合建设。
三是从专业上匹配产教融合,大力提升产教融合的服务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结构和产业变革,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覆盖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82个专业。加大先进制造、“双碳”、养老托育等国家战略和民生重点领域的专业布点。
二、关于加大职业教育发展投资力度
一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各类资金渠道,积极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推动民族地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优化培养结构,为各地提供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人才支撑。
二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渠道的支持范围。职业教育作为社会事业涵盖的领域,可按规定由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因此,您所提的将优质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范围,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安排专项债券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可通过现行政策予以支持。
三、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教育部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多措并举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持续放大职业教育好声音,传递职业教育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倡导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自2008年以来,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为广大职教师生展示风采、追梦圆梦的重要舞台和中国职业教育的靓丽品牌。打造“职教知音”微信公众号、“职教小微”抖音号两个新媒体平台,累计阅读量过亿次。协调中央主要媒体,组织开展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闻策划及报道,保持主流媒体报道不断线。召开职业教育相关新闻发布会,邀请职业院校学生录制《匠心青年说》,营造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关于加力弘扬传承工匠精神
一是开展“文明风采”活动、“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推动学校积极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等,培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中职学生年均约500万人次参与“文明风采”活动,每年超5000所职业院校系统举办有关活动,学生3300余万人次参与“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榜样引领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将具备优良品德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劳动模范、行业能手、创业之星等作为学习、追赶和立志超越的成才榜样。
二是推进非遗传承与学徒制相结合。教育部分三批布局了558个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其中湖北省荆州市、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试点单位分别就民间传统工艺、民族传统技艺、民族美术等专业与企业联合开展学徒培养,推进民族文化等领域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鼓励并支持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近年来,一大批职业院校通过参与研培计划等工作,吸纳了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外聘教师,有力强化了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三是推动非遗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不同层次专业,主动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新要求,专门设置民族音乐与舞蹈、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戏曲表演、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等中职专业;民族表演艺术、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等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戏曲表演、工艺美术等高职本科专业。同时指导各地各职业院校依据《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在对本地区非遗项目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域“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引导更多地方精准、合理开设含金量高的、符合市场需求的非遗相关专业。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引导,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持续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加力弘扬传承工匠精神。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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